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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有效吗?
发表于 2021-08-25 19:49:00 浏览:
文章导读: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在确认出资之后获得公司股权。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换取现金,股权即等于现金,会随着公司的增值而增值。可是,如果股东...

  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在确认出资之后获得公司股权。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换取现金,股权即等于现金,会随着公司的增值而增值。可是,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股东能进行股权转让吗?或者说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是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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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

  不一定。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能仅因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就直接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关键是看转让方是否将注册资本未缴足的事实如实告知受让方,受让方是否明知或应知,即转让方是否存在欺诈,从而造成受让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构成欺诈,造成受让方重大误解,受让方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如果受让方对转让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明知或应知,不构成欺诈,则股权转让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受让方应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等连带责任。

  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在公司注册成功之后,不管出资人是否真实出资,还是在没有足额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内容并没有否认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所以虚假出资的股东仍然占有公司部分股权。但是,股东虚假出资是不符合法律的,如果转让股权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甚至会受到刑法的处罚。

  所以,在我们对转让方进行如实告之后,股东的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你没有告知你要转让的人,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欺诈,是要背负法律责任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顺鑫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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